中国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讯 国家“十二五”的节能目标已初步完成分解,各地已初定其未来五年的节能任务。其中,天津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和广东,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最高,为18%。第五类地区因任务较低,引发了争议。
据了解,早在今年1月份,国家发改委就给各地发改委和经信委下发了“十二五”节能目标分解方案的征求意见稿(以下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。
根据该征求意见稿,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被分为5类地区,每类地区确定一个节能指标,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分为10%—18%区间的5类任务。
“鉴于‘十一五’的节能指标分配方法不甚科学,这次指标分解充分考虑到了每个地区的特征,将全国按照不同的发展阶段分成5类地区,每类地区的省市确定一个指标,这样大体上可以保证相同的省情,得到同样的对待。”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知情人士表示。一位资深节能专家评论说,“从分配结果来看,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”。
根据该征求意见稿,全国被分为五类不同地区,不同地区省市的指标也不同。
第一类地区包括天津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和广东,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最高,为18%;
第二类地区包括北京、河北、辽宁和山东,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7%;
第三类地区包括山西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重庆、四川和陕西,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6%;
第四类地区包括内蒙古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、甘肃和宁夏,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5%;
第五类地区包括海南、西藏、青海和新疆,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0%。
对“十二五”的节能指标分解结果,一是分解结构主要的参考因素是经济发展的阶段,上述结果体现了东部、中部和西部的地区差异,为中部和西部预留了一定的发展空间。二是,“十一五”节能指标完成状况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。根据各地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的结果来看,如未完成“十一五”任务的新疆,原定目标为20%,但实际上只完成了10.2%,因此这次被定在目标最低的一个档次。三是在国家大力推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,是否是低碳试点也纳入指标分解的决策者视野。在2010年7月19日确定的“五省八市”的低碳试点,此次被分配的指标都比较高,典型者如天津和广东,被放在了最高的序列,重工业大省辽宁则属于第二高的序列。有专家认为。
征求意见稿比“十一五”期间的分解结果,显得更加科学和均衡,但就某一类地区的指标以及具体的省市指标,依然值得进一步探讨。前面四类地区的指标都相差不大,惟独第五类地区的任务惊人地低。在地区指标之外,不少省市的具体指标,也存在争议。“山西的指标也有一些偏高,或是15%”这位专家认为。
国家发改委的人士称,“整个方案的分配结果,是中央与地方多次沟通和磨合的结果,基本已经敲定。如果没有太多意外,在具体指标上做出调整的可能性不大,否则一个跳了,其他省份也可能跳出来。”
根据工作程序,该征求意见稿,在汇集了各省的反馈意见之后,需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,最终由国务院发布。
深入专题了解:“十二五”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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